鸟苷酸二钠生产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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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产品规格25*1包装说明25kg型号食品级 类型食品级 鲁森 CAS 产品规格25*1 是否进口 是否危险化学品 有效物质含量99 主要用途增味剂
无色至白色结晶,或白色结晶性粉末,含约7分子结晶水。味鲜,鲜味阈值为0.0125g/100mL,鲜味强度为肌苷酸钠的2.3倍。与谷氨酸钠并用有很强的协同作用。不吸湿,溶于水,水溶液稳定。在酸性溶液中,高温时易分解,可被磷酸酶分解破坏,稍溶于乙醇,几乎不溶于。用途鸟苷酸二钠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呈味剂,常与味精和肌苷酸钠一起使用,混用时鲜味有相乘的作用。可用于各类食品,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鲜味剂。有香菇风味。常与谷氨酸钠配合使用(加入量1%~5%),有十分明显的增鲜作用。鸟苷酸二钠时我国允许使用的呈味剂,常与味精和肌苷酸二钠一起使用,混用时鲜味有相乘的作用。可用于各类食品的饲料添加剂,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一种新型食品增鲜剂。鸟苷酸二钠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呈味剂,我国规定可用于各类食品,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单独应用较少,常与味精和肌苷酸二钠一起使用,混用时鲜味有相乘的作用。与味精混合使用时,其用量约为味精总量的1%~5%,酱油、食醋、肉、鱼制品、速溶汤粉、速煮面条及罐头食品等均可添加,其用量约为0.01~0.1g/kg。也可与赖氨酸盐等混合后,添加于蒸煮米饭、速煮面条、快餐中,用量约0.5g/kg。还用作抗病毒药三氮唑核苷的原料。 使用注意事项:该品与谷氨酸钠或5′-肌苷酸二钠并用,有显着的协同作用,鲜味大增。该品可被磷酸酶分解失去呈味力,故不宜用于生鲜食品中。这可通过将食品加热到85℃左右钝化酶后使用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中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1996)规定: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实际使用参考:该品通常很少单独使用,而多与谷氨酸钠(味精)等并用。混合使用时,其用量约为味精总量的1%~5%,酱油、食醋、肉、鱼制品、速溶汤粉、速煮面条及罐头食品等均可添加,其用量约为0.01~0.1g/kg。也可与赖氨酸盐等混合后,添加于蒸煮米饭、速煮面条、快餐中,用量约0.5g/kg。关于该品与谷氨酸钠等的配合使用。该品尚可与肌苷酸钠以1:1配合,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。<img src="http://l.b2b168.com/2020/05/29/20/202005292017591363014.jpg" title="202006120940043913" alt="202006120940043913"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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